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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114
政府別
臺北市
| 項次 | 審核意見標題 | 檢視 |
|---|---|---|
| 1 | (一)配合市府公共工程及區段徵收開發需要,持續辦理土地徵收補償費發放及保管作業,惟存入專戶保管之鉅額補償費,多因未完成合法送達程序而長期滯存專戶,允宜積極清理並研議改進合法送達機制,以維護民眾權益。 | 檢視審核意見-(一)配合市府公共工程及區段徵收開發需要,持續辦理土地徵收補償費發放及保管作業,惟存入專戶保管之鉅額補償費,多因未完成合法送達程序而長期滯存專戶,允宜積極清理並研議改進合法送達機制,以維護民眾權益。PDF |
| 2 | (二)土地開發總隊持續辦理區段徵收配餘地管理及多元開發利用,有助提升市有土地運用效益,惟取得之部分配餘地長期閒置或招商停滯,短期利用及管理措施仍待精進,允宜研謀改善,以提升公有土地運用效益及資產管理效能。 | 檢視審核意見-(二)土地開發總隊持續辦理區段徵收配餘地管理及多元開發利用,有助提升市有土地運用效益,惟取得之部分配餘地長期閒置或招商停滯,短期利用及管理措施仍待精進,允宜研謀改善,以提升公有土地運用效益及資產管理效能。PDF |
| 3 | (三)持續辦理土地徵收及使用情形列管作業,有助徵收土地依計畫使用及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惟部分徵收土地長期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或逾法定期限未辦理公告及通知,允宜督促用地機關檢討改善,以落實徵收目的並保障原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 檢視審核意見-(三)持續辦理土地徵收及使用情形列管作業,有助徵收土地依計畫使用及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惟部分徵收土地長期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或逾法定期限未辦理公告及通知,允宜督促用地機關檢討改善,以落實徵收目的並保障原土地所有權人權益。PDF |
| 4 | (四)持續辦理實價登錄查核及不動產服務業輔導管理,有助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及維護交易安全,惟部分實價登錄應裁處案件清理進度遲緩、補正時限未明確規範而延宕登錄及部分業者無照承攬地政士業務交易,允宜檢討改善,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及保障交易安全。 | 檢視審核意見-(四)持續辦理實價登錄查核及不動產服務業輔導管理,有助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及維護交易安全,惟部分實價登錄應裁處案件清理進度遲緩、補正時限未明確規範而延宕登錄及部分業者無照承攬地政士業務交易,允宜檢討改善,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及保障交易安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