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下拉選單以上下方向鍵選擇搜尋條件後,Enter鍵確認查詢,資訊將會改變。
年度
114
政府別
桃園市
| 項次 | 審核意見標題 | 檢視 |
|---|---|---|
| 1 | 1.配合文化部文化禮金政策,辦理轄內文化幣藝文消費點輔導設置及推廣措施,惟部分行政區藝文消費點設置之適足性尚待檢討,且部分轄管藝文場館文化幣使用推廣措施仍有強化空間,有待研謀改善。 | 檢視審核意見-1.配合文化部文化禮金政策,辦理轄內文化幣藝文消費點輔導設置及推廣措施,惟部分行政區藝文消費點設置之適足性尚待檢討,且部分轄管藝文場館文化幣使用推廣措施仍有強化空間,有待研謀改善。PDF |
| 2 | 2.為提升城市公共空間美感及文化認同,持續推動桃園市公共藝術設置,惟部分重大公共工程應辦理公共藝術案件未納入列管,跨機關勾稽機制仍待強化,另公共藝術專戶經費尚待妥善規劃運用,以營造市容美學環境。 | 檢視審核意見-2.為提升城市公共空間美感及文化認同,持續推動桃園市公共藝術設置,惟部分重大公共工程應辦理公共藝術案件未納入列管,跨機關勾稽機制仍待強化,另公共藝術專戶經費尚待妥善規劃運用,以營造市容美學環境。PDF |
| 3 | 3.持續整建修繕並活化利用既有文化館舍及歷史建築,公立藝文場館參訪人數逐年成長,惟部分場館參訪人數仍待提升,且近3年度收入不足支應維護費用,另場館行銷推廣及旅遊資訊露出亦待強化,允宜研謀改善,以促進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及藝文場館永續經營。 | 檢視審核意見-3.持續整建修繕並活化利用既有文化館舍及歷史建築,公立藝文場館參訪人數逐年成長,惟部分場館參訪人數仍待提升,且近3年度收入不足支應維護費用,另場館行銷推廣及旅遊資訊露出亦待強化,允宜研謀改善,以促進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及藝文場館永續經營。PDF |
| 4 | 4.為推動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典藏業務,建立典藏政策及文物藏品審議機制,惟未依規定訂定典藏管理作業要點,且接收部分文物藏品已逾3年仍未完成鑑定審查,有待檢討改善,以妥善保存歷史文物,並提升典藏管理效能。 | 檢視審核意見-4.為推動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典藏業務,建立典藏政策及文物藏品審議機制,惟未依規定訂定典藏管理作業要點,且接收部分文物藏品已逾3年仍未完成鑑定審查,有待檢討改善,以妥善保存歷史文物,並提升典藏管理效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