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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112
政府別
中央政府
項次 | 審核意見標題 | 檢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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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為掌握純網路銀行流動性風險已設置跨行專戶餘額不足等即時警訊通報,惟仍發生未及時掌握業者跨行專戶資金水位低於警訊值情事,允宜檢討強化監理系統功能,俾降低承保風險。 | 檢視審核意見-(一)為掌握純網路銀行流動性風險已設置跨行專戶餘額不足等即時警訊通報,惟仍發生未及時掌握業者跨行專戶資金水位低於警訊值情事,允宜檢討強化監理系統功能,俾降低承保風險。PDF |
2 | (二)為保障金融機構存款人權益,已依要保機構風險收取保費,惟特別準備金餘額占保額內存款之比率仍未達法定目標2%,且未就銀行受裁罰情形調整保費收取金額,允宜調整受裁罰要保機構風險級距及保費計收方式。 | 檢視審核意見-(二)為保障金融機構存款人權益,已依要保機構風險收取保費,惟特別準備金餘額占保額內存款之比率仍未達法定目標2%,且未就銀行受裁罰情形調整保費收取金額,允宜調整受裁罰要保機構風險級距及保費計收方式。PDF |
3 | (三)持續精進評等系統以評估要保機構經營狀況之良窳,惟部分外國在臺分行連年財(業)務狀況欠佳,允宜適時加強表報稽核,追蹤風險偏高項目之變化,並於辦理實地查核時詳加瞭解及督促後續改善,俾有效降低承保風險。 | 檢視審核意見-(三)持續精進評等系統以評估要保機構經營狀況之良窳,惟部分外國在臺分行連年財(業)務狀況欠佳,允宜適時加強表報稽核,追蹤風險偏高項目之變化,並於辦理實地查核時詳加瞭解及督促後續改善,俾有效降低承保風險。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