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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已持續推動提升行人交通安全措施,惟執行成效與目標有相當差距,且部分市縣交通事故死傷情形仍嚴峻,兒童交通事故死傷人數亦居高不下,允宜偕同地方政府研謀有效交通安全政策,俾維護人民通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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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一)為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已持續推動提升行人交通安全措施,惟執行成效與目標有相當差距,且部分市縣交通事故死傷情形仍嚴峻,兒童交通事故死傷人數亦居高不下,允宜偕同地方政府研謀有效交通安全政策,俾維護人民通行權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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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汽車使用偽(變)造牌照等違規行為有惡化趨勢,政府已研商規劃防制策進作為,惟相關監理法規未臻周全,且遭法院判刑案件之裁罰較行政罰輕,難以發揮嚇阻效果,又針對偽造牌照之銷售或廣告行為,遲未研訂相關處罰規定,不利阻絕其銷售管道,允宜研謀善策,以維護交通秩序及降低治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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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二)汽車使用偽(變)造牌照等違規行為有惡化趨勢,政府已研商規劃防制策進作為,惟相關監理法規未臻周全,且遭法院判刑案件之裁罰較行政罰輕,難以發揮嚇阻效果,又針對偽造牌照之銷售或廣告行為,遲未研訂相關處罰規定,不利阻絕其銷售管道,允宜研謀善策,以維護交通秩序及降低治安風險。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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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部訂定高齡駕駛人換照規範以降低交通事故風險,惟施行日前已滿75歲駕駛人得免換發駕照,形成道安管理漏洞,又換照檢測項目、換照年齡及定期換照年限等容有精進空間,允宜檢討現行高齡換照制度妥適性,以確保高齡駕駛及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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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三)交通部訂定高齡駕駛人換照規範以降低交通事故風險,惟施行日前已滿75歲駕駛人得免換發駕照,形成道安管理漏洞,又換照檢測項目、換照年齡及定期換照年限等容有精進空間,允宜檢討現行高齡換照制度妥適性,以確保高齡駕駛及用路人安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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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為改善交通安全,持續提出相關改進方案,惟大型車駕駛考訓制度及駕駛訓練機構之評核容有精進空間,又機車駕駛訓練計畫推動成效有待提升,允宜研謀妥處,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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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四)政府為改善交通安全,持續提出相關改進方案,惟大型車駕駛考訓制度及駕駛訓練機構之評核容有精進空間,又機車駕駛訓練計畫推動成效有待提升,允宜研謀妥處,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風險。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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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客運安全管理制度並強化教育訓練,有助提升公路公共運輸行車安全,惟汽車客運交通違規及事故案件頻仍,車輛及駕駛人管理機制未臻完善,允宜研謀改善,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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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五)建立客運安全管理制度並強化教育訓練,有助提升公路公共運輸行車安全,惟汽車客運交通違規及事故案件頻仍,車輛及駕駛人管理機制未臻完善,允宜研謀改善,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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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訂定危險物品運輸相關規範,以降低公共安全風險,惟罐槽車之罐槽體尚無逾期檢驗相關罰則,且民眾申請危險物品臨時通行證未收取行政規費,又載運危險物品車輛之監理強度有待提升,允宜研謀妥處,以確保危險物品運輸安全及增進財政負擔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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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六)政府訂定危險物品運輸相關規範,以降低公共安全風險,惟罐槽車之罐槽體尚無逾期檢驗相關罰則,且民眾申請危險物品臨時通行證未收取行政規費,又載運危險物品車輛之監理強度有待提升,允宜研謀妥處,以確保危險物品運輸安全及增進財政負擔公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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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路養護及改善作業有助提升行車品質及用路人安全,惟未善用資訊系統管理巡查及缺失改善,影響公路養護作業效率,又審議地方政府補助計畫有關綠色材料或工法之評估指標未盡完善,影響再生材料推動成效,允宜研謀改善,以確保道路設施品質及達成環境永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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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七)公路養護及改善作業有助提升行車品質及用路人安全,惟未善用資訊系統管理巡查及缺失改善,影響公路養護作業效率,又審議地方政府補助計畫有關綠色材料或工法之評估指標未盡完善,影響再生材料推動成效,允宜研謀改善,以確保道路設施品質及達成環境永續目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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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交通部為建立安全無礙之高齡友善公共通行環境,已規劃建置行人及高齡友善示範區,惟間有執行進度落後或布建數量有限等情,且高齡者道路交通事故死傷人數仍呈增加趨勢,允宜偕同各市縣政府研謀改善,以因應超高齡社會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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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八)交通部為建立安全無礙之高齡友善公共通行環境,已規劃建置行人及高齡友善示範區,惟間有執行進度落後或布建數量有限等情,且高齡者道路交通事故死傷人數仍呈增加趨勢,允宜偕同各市縣政府研謀改善,以因應超高齡社會來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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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辦理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以持續推動公路公共運輸永續發展,惟績效指標多未達預期目標,且無障礙車輛服務績效指標之訂定有欠周妥,又尚未針對性別平等績效指標訂定具體推動措施或補助項目,允宜研謀改善,以有效優化公共運輸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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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九)辦理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以持續推動公路公共運輸永續發展,惟績效指標多未達預期目標,且無障礙車輛服務績效指標之訂定有欠周妥,又尚未針對性別平等績效指標訂定具體推動措施或補助項目,允宜研謀改善,以有效優化公共運輸環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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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補助客運業者換購無障礙車輛,有助提升無障礙運輸環境及服務品質,惟部分市縣市區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未達預計目標,又公路汽車客運營運路線行駛無障礙車輛班次有限,影響高齡及身心障礙人士交通權益,允宜督促地方政府輔導轄管客運業者評估無障礙乘車需求,提升無障礙車輛服務量能,以增進運輸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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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十)補助客運業者換購無障礙車輛,有助提升無障礙運輸環境及服務品質,惟部分市縣市區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未達預計目標,又公路汽車客運營運路線行駛無障礙車輛班次有限,影響高齡及身心障礙人士交通權益,允宜督促地方政府輔導轄管客運業者評估無障礙乘車需求,提升無障礙車輛服務量能,以增進運輸服務品質。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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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為達成公共運輸服務無縫化之目標,透過多元彈性運具及服務模式,協助地方政府完善偏鄉公共運輸,惟仍有部分地區公共運輸服務涵蓋不足,或幸福巴士、小黃公車等客座利用率不佳,又未妥適分析戶籍與常住人口密度差異,據以優化公共運輸服務,允宜研謀改善,以落實交通平權,保障民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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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十一)為達成公共運輸服務無縫化之目標,透過多元彈性運具及服務模式,協助地方政府完善偏鄉公共運輸,惟仍有部分地區公共運輸服務涵蓋不足,或幸福巴士、小黃公車等客座利用率不佳,又未妥適分析戶籍與常住人口密度差異,據以優化公共運輸服務,允宜研謀改善,以落實交通平權,保障民行權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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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提供公路汽車客運業者偏遠服務路線及市區汽車客運業營運虧損補貼,有助改善偏遠地區乘車環境及滿足服務性路線民行需求,惟部分客運業者未依規定將補貼款購置之車輛配置於虧損補貼路線,或部分市縣補貼款之審核有待強化,允宜研謀改善,以發揮補助效益及提升客運業者營運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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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十二)提供公路汽車客運業者偏遠服務路線及市區汽車客運業營運虧損補貼,有助改善偏遠地區乘車環境及滿足服務性路線民行需求,惟部分客運業者未依規定將補貼款購置之車輛配置於虧損補貼路線,或部分市縣補貼款之審核有待強化,允宜研謀改善,以發揮補助效益及提升客運業者營運效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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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辦理擴大公共運輸補貼,有助減輕通勤族群交通負擔及提升公共運輸運量,惟市區汽車客運載客人次仍未恢復疫情前水準,又部分市縣政府辦理公共運輸通勤月票方案未達預期效益目標或未依規定期限提報結算資料,影響預算之執行及成效,允宜研謀改善,以發揮計畫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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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十三)辦理擴大公共運輸補貼,有助減輕通勤族群交通負擔及提升公共運輸運量,惟市區汽車客運載客人次仍未恢復疫情前水準,又部分市縣政府辦理公共運輸通勤月票方案未達預期效益目標或未依規定期限提報結算資料,影響預算之執行及成效,允宜研謀改善,以發揮計畫效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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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政府推動各項大客車駕駛擴大徵才及穩定就業方案,惟部分市區汽車客運業駕駛於COVID-19疫情期間離職,迄未能全數回流,影響客運班次調度,衍生公車脫班或誤點等問題,允宜檢討問題癥結及研謀改善,俾彌補客運業者駕駛人力缺口,確保公共運輸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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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十四)政府推動各項大客車駕駛擴大徵才及穩定就業方案,惟部分市區汽車客運業駕駛於COVID-19疫情期間離職,迄未能全數回流,影響客運班次調度,衍生公車脫班或誤點等問題,允宜檢討問題癥結及研謀改善,俾彌補客運業者駕駛人力缺口,確保公共運輸服務品質。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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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政府已訂定阻詐策略以遏止網路購物詐欺案件,惟爭議跨境包裹未建立高風險寄件人追蹤與查察機制,且尚未研議透過技術及法律面向等措施解決爭議包裹問題,又經營代收貨款業務之貨運、物流、快遞業者爭議包裹直接退款機制有欠完備,不利阻斷爭議包裹流通管道及保障消費者權益,允宜研謀妥處,以提升打詐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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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十五)政府已訂定阻詐策略以遏止網路購物詐欺案件,惟爭議跨境包裹未建立高風險寄件人追蹤與查察機制,且尚未研議透過技術及法律面向等措施解決爭議包裹問題,又經營代收貨款業務之貨運、物流、快遞業者爭議包裹直接退款機制有欠完備,不利阻斷爭議包裹流通管道及保障消費者權益,允宜研謀妥處,以提升打詐成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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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政府推動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行動計畫,惟113年度市售小客車電動車款未及2成,且國產電動車款選擇性較少,又電動機車新增掛牌數連續5年下降;113年底電動計程車普及率未及2%,國產通用型電動小客車未能量產,通用計程車亦呈現減少趨勢,允宜研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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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十六)政府推動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行動計畫,惟113年度市售小客車電動車款未及2成,且國產電動車款選擇性較少,又電動機車新增掛牌數連續5年下降;113年底電動計程車普及率未及2%,國產通用型電動小客車未能量產,通用計程車亦呈現減少趨勢,允宜研謀改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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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交通部為推動大客車電動化,辦理市區公車2030年全面電動化計畫,惟客運電動化執行結果未達113年度目標,部分市縣尚未運用電動大客車經營市區客運路線,或部分業者仍購置燃油大客車;又客運業者請領電動大客車維運補助件數偏低,且既有符合規定之電動大客車車型未能滿足客運業者需求等,允宜研謀善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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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十七)交通部為推動大客車電動化,辦理市區公車2030年全面電動化計畫,惟客運電動化執行結果未達113年度目標,部分市縣尚未運用電動大客車經營市區客運路線,或部分業者仍購置燃油大客車;又客運業者請領電動大客車維運補助件數偏低,且既有符合規定之電動大客車車型未能滿足客運業者需求等,允宜研謀善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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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政府為落實2050淨零轉型目標,推動公務車優先汰換為電動車輛,期發揮示範引領效果,惟中央機關推動公務車電動化執行情形未臻周妥,允宜檢討改善,以達成2030年公務車全面電動化政策目標,並發揮示範作用,帶動民間車輛電動化,引導運具能源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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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十八)政府為落實2050淨零轉型目標,推動公務車優先汰換為電動車輛,期發揮示範引領效果,惟中央機關推動公務車電動化執行情形未臻周妥,允宜檢討改善,以達成2030年公務車全面電動化政策目標,並發揮示範作用,帶動民間車輛電動化,引導運具能源轉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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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政府訂定電動小客車牌照稅稅額表已逾13年未曾修正調整,且若後續針對電動小客車徵收牌照稅,較燃油車將負擔較高稅賦,不利鼓勵民眾持有及換購電動小客車;另制定公路法徵收燃料費,惟「公路養護」徵收目的與「燃料費」名目未盡契合,且排除電動車徵收,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尚欠公允,允宜研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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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十九)政府訂定電動小客車牌照稅稅額表已逾13年未曾修正調整,且若後續針對電動小客車徵收牌照稅,較燃油車將負擔較高稅賦,不利鼓勵民眾持有及換購電動小客車;另制定公路法徵收燃料費,惟「公路養護」徵收目的與「燃料費」名目未盡契合,且排除電動車徵收,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尚欠公允,允宜研謀改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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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政府推動淨零綠生活行動計畫推廣共享汽機車,惟未設定計畫目標及預期效益,致無法評估目標達成情形,不利共享汽機車之發展,允宜研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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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二十)政府推動淨零綠生活行動計畫推廣共享汽機車,惟未設定計畫目標及預期效益,致無法評估目標達成情形,不利共享汽機車之發展,允宜研謀改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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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交通部為推動低碳交通區,納入「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關鍵戰略行動計畫相關措施,部分地方政府為因應氣候變遷,業制定(研擬)淨零自治條例(草案)據以推動,惟中央主管機關尚無法規或指引作為地方政府依循及參考,管制對象之界定亦乏一致性標準,致地方政府規範存有差異,易使民眾產生混淆,允宜研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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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二十一)交通部為推動低碳交通區,納入「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關鍵戰略行動計畫相關措施,部分地方政府為因應氣候變遷,業制定(研擬)淨零自治條例(草案)據以推動,惟中央主管機關尚無法規或指引作為地方政府依循及參考,管制對象之界定亦乏一致性標準,致地方政府規範存有差異,易使民眾產生混淆,允宜研謀改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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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公路人員訓練所為協助市區客運業者培育後勤維修人力,辦理電動大客車保養及維修人力培訓計畫,惟未明確律定內部合格師資應完成之課程,且受訓講師離調率逾4成,未能建立穩定內部師資量能,允宜研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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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二十二)公路人員訓練所為協助市區客運業者培育後勤維修人力,辦理電動大客車保養及維修人力培訓計畫,惟未明確律定內部合格師資應完成之課程,且受訓講師離調率逾4成,未能建立穩定內部師資量能,允宜研謀改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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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交通部業研擬道安規則修正草案,以建置電動(油電)車電池安全管理機制,惟該草案未將電動大客車納入實施對象,且國內電池檢查量能尚有不足;又未來電動(油電)小客車辦理定期檢驗,電池檢驗將增加時間及金錢成本,降低車主換購意願,不利運具電動化推行,允宜研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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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二十三)交通部業研擬道安規則修正草案,以建置電動(油電)車電池安全管理機制,惟該草案未將電動大客車納入實施對象,且國內電池檢查量能尚有不足;又未來電動(油電)小客車辦理定期檢驗,電池檢驗將增加時間及金錢成本,降低車主換購意願,不利運具電動化推行,允宜研謀改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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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交通部推動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工作,有助於確保關鍵基礎設施安全,強化風險管理,逐步完備設施防護能量,惟尚未建立跨次領域主管機關間安全防護聯防機制,允宜研謀改善,加強協調及實施管理安全防護行動計畫,以強化設施安全防護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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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二十四)交通部推動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工作,有助於確保關鍵基礎設施安全,強化風險管理,逐步完備設施防護能量,惟尚未建立跨次領域主管機關間安全防護聯防機制,允宜研謀改善,加強協調及實施管理安全防護行動計畫,以強化設施安全防護功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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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交通部暨所屬機關(構)推動國土計畫業務,有助於確保國土安全、追求國家永續發展,惟部分主管法令未配合國家發展情形積極修正、部分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影響部門空間發展策略執行成效等,允宜研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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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二十五)交通部暨所屬機關(構)推動國土計畫業務,有助於確保國土安全、追求國家永續發展,惟部分主管法令未配合國家發展情形積極修正、部分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影響部門空間發展策略執行成效等,允宜研謀改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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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鐵道局為有效推動臨軌工程之安全管理,導入SMS以提升工程安全,惟系統相關作業規範之建置未臻完備,缺乏績效評核與改善機制,亦未妥適追蹤危害辨識結果之後續執行情形,允宜研謀改善,以確實發揮SMS之效益,強化鐵路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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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二十六)鐵道局為有效推動臨軌工程之安全管理,導入SMS以提升工程安全,惟系統相關作業規範之建置未臻完備,缺乏績效評核與改善機制,亦未妥適追蹤危害辨識結果之後續執行情形,允宜研謀改善,以確實發揮SMS之效益,強化鐵路行車安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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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觀光署編製臺灣觀光衛星帳以呈現觀光活動對整體經濟之貢獻,作為觀光資源分配之參考依據,惟尚無法呈現觀光活動衍生之環境及社會成本,允宜研議導入永續性統計框架以完善現有帳表數據,俾支援制定永續發展政策,確保觀光與永續發展並進,提升整體產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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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二十七)觀光署編製臺灣觀光衛星帳以呈現觀光活動對整體經濟之貢獻,作為觀光資源分配之參考依據,惟尚無法呈現觀光活動衍生之環境及社會成本,允宜研議導入永續性統計框架以完善現有帳表數據,俾支援制定永續發展政策,確保觀光與永續發展並進,提升整體產業競爭力。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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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交通部推動環島自行車道升級暨多元路線整合推動計畫,強化環島自行車路網之安全及友善性,惟自行車專用道配置未臻適足,兼有部分年齡層騎乘自行車交通事故占比偏高、租賃定型化契約內容尚欠周妥及部分路線待整合優化等情,允宜研謀改善,以建構優質自行車騎乘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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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二十八)交通部推動環島自行車道升級暨多元路線整合推動計畫,強化環島自行車路網之安全及友善性,惟自行車專用道配置未臻適足,兼有部分年齡層騎乘自行車交通事故占比偏高、租賃定型化契約內容尚欠周妥及部分路線待整合優化等情,允宜研謀改善,以建構優質自行車騎乘環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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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可靠與準確之氣象觀測數據,有助提供政府及民間機構防災決策支援,惟觀測儀器校驗基準與國際有異,又氣象觀測項目及資料逐年增加,相關氣象數位資產管理有欠周延,不利推動氣象產業發展及氣象資料加值應用,允宜研謀改善,以提升氣象觀測、預報能力及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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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二十九)可靠與準確之氣象觀測數據,有助提供政府及民間機構防災決策支援,惟觀測儀器校驗基準與國際有異,又氣象觀測項目及資料逐年增加,相關氣象數位資產管理有欠周延,不利推動氣象產業發展及氣象資料加值應用,允宜研謀改善,以提升氣象觀測、預報能力及服務品質。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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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民航局為策進無人機反制量能訂定因應措施,並於松山及高雄機場建置偵測系統,惟其餘機場尚未建置相關反制設備,且接獲無人機干擾事件通報,仍由航站人員判斷是否暫停航機起降作業,潛存飛航安全風險,允宜輔導建置並標準化作業流程,以提升應變效率與保障航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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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三十)民航局為策進無人機反制量能訂定因應措施,並於松山及高雄機場建置偵測系統,惟其餘機場尚未建置相關反制設備,且接獲無人機干擾事件通報,仍由航站人員判斷是否暫停航機起降作業,潛存飛航安全風險,允宜輔導建置並標準化作業流程,以提升應變效率與保障航空安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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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已建立空側作業安全管理機制,惟地勤業者違規事件頻仍,且間有車輛設備老化致漏油或靠機作業車輛碰撞航空器等情,民航局允宜積極督導地勤業者,強化人員訓練、汰換老舊設備,及研議導入迫近警告等智慧防護裝置,並促請航空站經營人優化風險管理機制,以提升機場安全及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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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三十一)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已建立空側作業安全管理機制,惟地勤業者違規事件頻仍,且間有車輛設備老化致漏油或靠機作業車輛碰撞航空器等情,民航局允宜積極督導地勤業者,強化人員訓練、汰換老舊設備,及研議導入迫近警告等智慧防護裝置,並促請航空站經營人優化風險管理機制,以提升機場安全及韌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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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民航局臺北國際航空站辦理第一航廈結構補強工程計畫,可提升臺北松山國際機場第一航廈建築物耐震能力,確保旅客與工作人員之安全與活動空間,惟先期規劃作業及計畫執行延誤,且未確實檢討進度落後原因,並研提具體改善措施,肇致執行多年,仍未達成計畫目標,允宜研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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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三十二)民航局臺北國際航空站辦理第一航廈結構補強工程計畫,可提升臺北松山國際機場第一航廈建築物耐震能力,確保旅客與工作人員之安全與活動空間,惟先期規劃作業及計畫執行延誤,且未確實檢討進度落後原因,並研提具體改善措施,肇致執行多年,仍未達成計畫目標,允宜研謀改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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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航港局為保障民眾使用浮具安全,已訂定浮具使用注意事項及安全檢查等規定,供地方政府作為訂定管理規範參考,惟部分地方政府尚未訂定相關規範,另三人以上動力浮具取得安全證明件數仍低,恐影響浮具使用安全,允宜研謀改善,完善浮具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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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審核意見-(三十三)航港局為保障民眾使用浮具安全,已訂定浮具使用注意事項及安全檢查等規定,供地方政府作為訂定管理規範參考,惟部分地方政府尚未訂定相關規範,另三人以上動力浮具取得安全證明件數仍低,恐影響浮具使用安全,允宜研謀改善,完善浮具管理機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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