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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114
政府別
臺北市
| 項次 | 審核意見標題 | 檢視 |
|---|---|---|
| 1 | 1.持續推動U-Sport臺北樂運動計畫,促進市民運動參與及運動產業發展,惟部分會員未實際入館運動、合作場館布建及參與效益未盡理想,且預算控管機制亦未臻周延,允宜檢討改善,以提升計畫執行效能及資源運用效益。 | 檢視審核意見-1.持續推動U-Sport臺北樂運動計畫,促進市民運動參與及運動產業發展,惟部分會員未實際入館運動、合作場館布建及參與效益未盡理想,且預算控管機制亦未臻周延,允宜檢討改善,以提升計畫執行效能及資源運用效益。PDF |
| 2 | 2.辦理天母棒球場優化場地設施工程,有助提高民眾觀賽品質及場館安全,惟法令遵循、施工品質及履約管理機制未臻周延,允宜檢討改善,以確保公共安全及工程品質。 | 檢視審核意見-2.辦理天母棒球場優化場地設施工程,有助提高民眾觀賽品質及場館安全,惟法令遵循、施工品質及履約管理機制未臻周延,允宜檢討改善,以確保公共安全及工程品質。PDF |
| 3 | 3.為促進國際體育交流及提升城市國際能見度,辦理2025雙北世界壯年運動會,惟賽會物資採購、履約管理及賽後運用機制未臻周延,允宜檢討改善,以提升大型國際賽會採購管理效能及公帑運用效益。 | 檢視審核意見-3.為促進國際體育交流及提升城市國際能見度,辦理2025雙北世界壯年運動會,惟賽會物資採購、履約管理及賽後運用機制未臻周延,允宜檢討改善,以提升大型國際賽會採購管理效能及公帑運用效益。PDF |
| 4 | 4.持續建置運動產業服務平臺及辦理運動場館聯合檢查,惟法規修訂未與時俱進、稽查資源配置及平臺資料庫之品質及維護未臻周妥,允宜強化運動產業監理之強度及深度,以提升運動產業治理效能。 | 檢視審核意見-4.持續建置運動產業服務平臺及辦理運動場館聯合檢查,惟法規修訂未與時俱進、稽查資源配置及平臺資料庫之品質及維護未臻周妥,允宜強化運動產業監理之強度及深度,以提升運動產業治理效能。PDF |
| 5 | 5.持續推動活躍樂齡運動計畫,有助促進健康老化及建構高齡友善城市,惟樂齡男性參與率長期偏低及部分高齡人口集中行政區之服務涵蓋率不足,允宜檢討改善,以提升計畫執行效益,落實健康平權。 | 檢視審核意見-5.持續推動活躍樂齡運動計畫,有助促進健康老化及建構高齡友善城市,惟樂齡男性參與率長期偏低及部分高齡人口集中行政區之服務涵蓋率不足,允宜檢討改善,以提升計畫執行效益,落實健康平權。PDF |